2019年12月22日,亳州市2019年第6次劳动能力鉴定在我院开展,针对2019年11月10日前申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和申报非因工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的人员。鉴定专家组严格按照《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原劳社部发〔2002〕8号)、《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进行相关鉴定。
上午7:30分,工作人员已经在亳州骨科医院1楼大厅组织有序发号,8:00时,鉴定工作准时在2楼诊室开展,本次鉴定共分为5组,其中工伤1组2组各25人;工伤3组4组各26人,综合组25人,鉴定专家每组3人,共15人,为全市专家库随机抽调。
鉴定人员领取序号后,在我院护士的引导下至二楼候诊室,经工作人员验证身份证无误并拍照后进入鉴定现场,专家根据鉴定对象的病历、本人情况,对病人的伤情、病情进行诊断,对照鉴定标准,作出客观的劳动能力鉴定意见。
本次鉴定公开、公平、公正,现场安排环环相扣、紧张有序,取得了圆满成功。亳州骨科医院一直秉承“诚信、博爱、严谨、卓越”的院训,致力于把医疗服务做到极致,真诚用心,服务群众,为“创百姓放心医院,立百年骨科名院”而不懈努力。